2015年至2019年,平山镇卫生院原会计吴烈富私自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性活动。2019年6月17日,吴烈富被开除公职。2019年10月24日,县法院判决其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平山镇卫生院时任院长产文满监管不力,经2019年12月28日平山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延长产文满预备期一年。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