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将处分决定送达给被处分人,在处分决定生效后一个月内,你们党支部务必召开支部会宣布处分决定。”近日,黄龙镇纪委负责人在向村下达方某某处分决定时提醒道。今年以来,黄龙镇纪委不断重视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坚持做实做细纪律处分宣布送达工作。
严格送达时限。在处分决定下达30日内送达受处分人,并向其所在党组织通报,开展以案示警警示教育。处分决定下达后一个月内,受处分人所在支部向镇纪委报送处分决定宣布相关附件材料,反馈处分执行情况,便于及时归档。
发挥警示教育。镇纪委及时将党纪处分决定宣布时限、宣布方式和范围、存档材料等需要执行的内容告知处分人所在支部,要求处分决定执行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既督促受处分党员认错悔错改错,又警示党员干部树牢纪法意识,将党纪处分“一张纸”变为正人正己“一面镜”,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最终目的。
强化执行合力。明确组织、财政等部门在处分执行环节中的相关事项,如有关职务职级调整、工资待遇确定、年度考核定档等,确保后续执行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工资待遇变更以及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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