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维护党纪政务(纪)处分的严肃性,确保纪律处分及时准确执行到位,促进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县纪委监委要求,对2019年至2021年期间党纪政务(纪)处分执行决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紧紧围绕处分决定执行入档、调整降低工资等待遇、年度考核、评优晋级、决定宣布、送达、归档等情况展开核实,严防纪律处分决定在执行中“开绿灯”现象。检查发现存在当年受撤职处分人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并领取13个月工资的问题,对此,纪检组现场反馈,责令相关单位立行立改。据了解,此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处分执行是否到位,关系纪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执行中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及时开展回访教育,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引导及鼓励。”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卢秀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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