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站内搜索:
详细内容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 怀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08-31 18:01:01   浏览: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自8月31日8时起,调整有关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三、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居民可凭健康码绿码,在县域范围内(中高风险区除外)有序流动,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非必要不离开怀宁,确需离开怀宁的,凭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四、坚持非必要不来怀,来怀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实行分类管控。

 

怀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疫 情 防 控 应 急 指 挥 部

2022年8月31日

 

上一篇:关于公布怀宁县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结果的通告     下一篇:余学峰赴部分乡镇督导安全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版权所有:中共怀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宁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  邮编:246121
备案号:皖ICP备11010241号-3 徽信网络制作开发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