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压紧压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关于印发<怀宁县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怀法宣办〔2022〕4号)文件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带头学法守法
1.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间:2022年全年)
2.制定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开设“社会主义法治专题”。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监察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及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责任科室: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宣传部、机关党支部;完成时间:2022年全年)
二、开展宣传教育
1.坚持凡提必考,常态化组织开展拟提拔重用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责任科室: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完成时间:2022年全年)
2.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社区、进网格。(责任科室: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3.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怀宁纪检监察网站和“清风怀宁”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作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责任科室: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完成时间:2022年全年)
三、以案明纪释法
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梳理分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特点,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责任科室:县纪委监委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完成时间:2022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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