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委制定《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对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以及支撑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注重发挥巡察监督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既提出“过河”的目标和任务,又注重解决好“桥和船”的问题,力争通过5年时间,使巡察监督的政治定位更加精准、责任链条更加明晰、监督体系更加完善、覆盖质量更加显著、成果运用更加有效。
坚持有形与有效覆盖相统一,按照“原则上所有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都应纳入巡察监督范围”要求,《规划》确定十四届市委巡察对象125个,并分年度作出进度安排。同时,深入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吉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创新方式方法,以常规巡察为主线,灵活穿插提级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打好政治监督组合拳。对县(市)区纪委、组织部等市管干部担任“一把手”的部门,以及经济体量相对较大的乡镇街道有重点地开展提级巡察;对县(市)区的教育、人社、卫健、民政等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统筹组织开展交叉巡察,全力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排除阻力干扰,确保巡深巡透。
聚焦主体责任,《规划》明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等协作部门的各自职责,把巡察主体责任的重点内容、落实机制等从制度层面规范和明确,推动各级党组织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在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方面,着力体现上下联动和贯通融合相关要求。在纵向上,明确上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下级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在排兵布阵上市县统筹、协同推进;在横向上,把党委巡察的权威优势与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叠加起来,使巡察监督与纪律、监察、审计、组织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攥指成拳,增强监督合力。
突出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进一步压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突出强调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对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也要严肃问责。从压实责任链条、汇聚监督合力、强化考评通报、建强巡察队伍等四个方面夯实保障措施,确保《规划》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针对巡察政治定位不准、“以下看上”不够等问题,成立指导督导组,通过调研督导、政策宣讲、视频授课、召开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引导大家聚焦“关键少数”、抓住主要矛盾。结合工作实际,既扎实有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又不搞平均用力,瞄准市委阶段性战略重点,适时嵌入专项巡察,护航保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要求巡察组既要把突出问题找出来,还要把被巡察党组织面临的难题带回来,通过加强沟通交流和换位思考,使“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同向发力,更好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长春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