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河乡纪委聚焦辖区内河道“四乱”问题,将监督检查延伸至河长制工作一线,通过“河长+纪检”措施,切实打通河道保护“最后一公里”。
乡纪委联合乡河长办,结合境内清水河、五一河、中心河、珠流河等河流特点,配备乡、村两级河长18名,建立乡、村两级河长任务清单和涉河问题清单,按照清单任务督促各责任河长抓好任务落实,并结合县河长办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办、现场督查和“回头看”等,以强有力的监督问责倒逼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围绕全乡河长制工作重点,该乡纪委积极督促辖区内机关单位、中小学校和有关企业全方位做好河长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爱河护河意识,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营造浓厚氛围。
截至目前,乡纪委已深入一线开展专项监督10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条,推动治理河道7.2公里,清理河道内垃圾14处,拉运垃圾20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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