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现将怀宁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途径等事宜公布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内容
(一)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以及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问题;
(三)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四)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五)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
(六)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三、举报途径
四、相关事宜
(一)为确保举报信息不发生遗漏,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7:30。
(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感谢社会公众对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怀宁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2023年8月18日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