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站内搜索:
详细内容

惩治诬告陷害 推进澄清正名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7-31 08:22:20   浏览:

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纪委监委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努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精心谋划,促进贯通协同。坚持从建立健全机制着手,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发力,夯实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基础。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提出要求,分管领导牵头法规、信访、案管、宣传、审理等相关部门,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推动工作开展。联合市公安局制发《关于常态化推进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协作配合的责任分工、具体内容、程序步骤,建立完善日常联络、定期会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案件查办协作配合、宣传通报等5项工作机制,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贯通协同,确保工作相向而行、同频共振。坚持勤会商、深研判,与公安机关互相通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强化跟踪问效,做到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线索研判、案件查办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

深入排查,确保工作质效。坚持全流程、各环节拧紧责任链条,加强对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的梳理和研判,确保工作高质高效。建立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双向移送机制,对涉嫌诬告陷害的行为,由市纪委监委牵头抓总,与市公安局协同建立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和办理结果反馈机制。去年以来,共筛查出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58件,移送公安机关56件。将查处严重败坏党员干部形象、破坏政治生态、社会影响恶劣的党员干部诬告陷害案件作为重点,与公安机关建立调查取证协助配合机制和常态化工作会商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力量联合、案件联查,加大查办力度,强化查办效果。按照提出、评估、审批、实施和归档等5个操作流程,客观评判是非,还原事实真相,认真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定期组织开展“暖心”回访活动,加强对澄清对象的心理疏导和谈心谈话,让干事创业者吃下“定心丸”。

整合资源,引导警示两促进。着眼于源头治理,将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关口前移,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做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充分运用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宣传工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平台载体,持续刊载相关通告,强化震慑。在公园、社区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场所,通过电子屏循环播放、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面对面宣传。强化警示震慑,通报曝光诬告陷害典型案例,狠刹歪风,激扬正气,着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去年以来,向社会公布2件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和3件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充分释放“诬告陷害必有代价,遭受诬告组织撑腰”的强烈信号。围绕诬告陷害违纪违法行为,制作《诬告陷害终害己》以案说纪微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推送,引导干部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反映问题。(王康康)

上一篇:特写 | 核桃树下听民声     下一篇:用心用情用力做实信访工作
版权所有:中共怀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宁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  邮编:246121
备案号:皖ICP备11010241号-3 徽信网络制作开发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