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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专项监督结合点突破口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8-08 08:48: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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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市纪委监委围绕旅游产业化发展跟进监督检查,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图为近日,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在新仁乡化屋村了解旅游产业项目落实情况。张利军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贵州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贵州“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个轮子’一起转,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第一政治要件,紧紧围绕党中央大政方针加强政治监督,连续3年持续开展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专项监督,具体化确定监督任务、精准化纠治突出问题、常态化推进贯彻落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思维,加强专项监督整体谋划

坚持高标准谋划、高起点推动,把专项监督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系统性工程强化统筹推进。

加强谋划系统部署。把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专项监督纳入省纪委全会内容进行专门安排部署,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推动政治监督走深走实。省纪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对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专项监督进行安排部署,委班子成员召开综合性会议、业务工作会议,到基层开展调研,都把专项监督工作情况作为重点查看内容,督促推进落实。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并狠抓专项监督工作,形成上下整体联动抓监督的工作格局。

研究细化工作举措。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提出的“四新”“四化”要求,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内涵要义,加强与省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沟通,研究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任务、监督措施和工作要求等,确保专项监督有章可循。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参照省纪委监委做法,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专项监督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监督任务和监督措施,确保目标聚焦不发散。

完善统筹推进机制。建立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各监督检查室具体落实和派驻机构全力协助的专项监督工作推进机制,抽派人员组成调研组对省直牵头部门履职情况开展实地监督。监督时,先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重大项目一线,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再分别与相关省直牵头责任部门召开座谈会,面对面指出监督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推动省、市、县三级责任主体密切配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

聚焦重点任务、紧盯关键环节,进一步明晰监督靶心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找准专项监督的结合点和突破口,以点带面推进专项监督工作,确保重点突出、方向不偏、靶心不变。

注重分级分类实施。紧密结合省直部门和市县党委政府在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方面的不同任务要求,分级分类明确监督重点和内容。对省直部门重点监督是否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四新”“四化”任务落实落细;对市县党委政府重点监督是否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布局,有针对性地抓好“四新”“四化”政策、项目等落地见效。

坚持点面结合推动落实。坚持抓具体、抓深入,会同省级主管部门选择投资金额大、对产业发展具有长远影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聚焦责任落实、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深入查找项目推进缓慢、资金被挪用、招投标不规范等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以“点”上具体任务突破,牵引推动“面”上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选择“小切口”深入推进。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发现的突出问题,选择“小切口”开展精准监督。如,在推进新型工业化方面,围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以推进科技创新引领新型工业化、产业园区建设等“小切口”开展监督,发现和推动解决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保障设施跟不上发展要求、项目招来了承接不住等具体问题。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紧盯城市建设更新、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事项,发现和推动解决部分地方和部门统筹推进城镇化建设不力、项目未按计划进行、人居环境群众意见大等具体问题。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紧盯推动农业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得怎么样”“群众是否受益”等进行监督,发现和推动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管、资金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具体问题。在推进旅游产业化方面,紧盯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等,发现和推动解决部分地方攻坚克难勇气不足,对历史遗留闲置低效旅游项目不敢碰、不想碰、不愿碰等问题。

深挖问题线索、强化精准处置,坚决纠正贯彻落实偏差

坚持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做到从政治上看、政治上查,从工作偏差中发现政治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突出问题,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重点核查可疑情况。省纪委监委对监督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关键环节可疑情况等加强监督,指导全面查清事实,深挖彻查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大数据”比对,将发现的招投标环节可疑情况转交相关市(州)纪委监委进行核查,省纪委监委加强跟踪督办、定期调度,严肃查处了某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取得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旱改水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并串通招投标等腐败案件。

深挖彻查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紧盯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对专项监督发现的失职渎职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认真核查、严肃查处。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指示,针对专项监督发现的某县反复新建高温型冷库造成资产浪费问题,省纪委监委提级督办,统筹市(州)纪委监委在认真调查核实后,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员。聚焦“四新”“四化”项目规划、审批、用地、招投标、施工、资金拨付和结算等关键环节,着力发现和严肃查处一批公权私用、假公济私、拖欠克扣、索要好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等突出问题。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 “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仔细甄别先行先试的工作失误、明知故犯的主观行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实际对相关问题进行精准处置,通过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教育回访,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如,对专项监督发现的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同意“以借代支”结算工程进度款造成资金损失风险的问题。经调查认定,该公司“以借代支”工程款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民生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且未发现有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容错免责。

强化贯通融合、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构建集成高效监督体系

在专项监督过程中,注重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不断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最大限度统筹监督力量、凝聚监督合力,推动监督与监管同向发力、相互促进。

统筹衔接“四项监督”。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充分发挥统筹调度、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广泛调动监督检查、信访、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积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专项监督。用好巡视监督成果,对十三届省委巡视发现的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四新”“四化”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跟进监督,及时跟踪了解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问题整改进度缓慢或整改不力的,及时督促提醒。

贯通协同专门监督。加强与党委政府督查部门以及审计、统计等监管部门的沟通,把督查部门、监管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纳入专项监督范畴,深化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如,对审计发现的7个县(市、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形成30个方面110条整改清单,统筹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员。对新闻媒体、网络舆论等反映的问题,按管理权限及时转办到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深入查找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联动协作行业监管。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信、农业农村、文旅等同“四新”“四化”密切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联动,对主管部门发现和移送的问题或线索,点对点交办到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并跟进掌握问题整改和线索核查情况,对整改和核查效果不好的地区或单位,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线索及时办结。如,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督察或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由省纪委监委指定相应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重点查处借农业结构调整之机大量占用良田搞养殖种花卉、在耕地占补平衡中弄虚作假等问题,推动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深化标本兼治、注重成果运用,将更多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牢固树立以监督推进治理的工作理念,从严从实督促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以监督提升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水平。

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情况,与牵头部门和督查部门共同分析研判、会商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典型性、顽固性问题,督促牵头部门深挖制度机制、政治生态、治理体系等方面的短板漏洞,更好履行监管职责,实现监督和治理贯通协同。如,针对全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下拨后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挤占、截留、挪用问题,分别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制发纪检监察建议,要求在落实责任、推动整改基础上,健全完善资金拨付、资金监管、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紧盯突出问题整改。认真收集梳理专项监督发现的典型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呈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并按批示要求对报告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及时分办,督促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推动逐一办结销号。如,认真梳理2024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专项监督情况报告,推动省政府各分管副省长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同时,省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采取定期调度、监督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推动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推动行业深化治理。对专项监督中发现的“表现在基层、根源在上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坚持以下看上,将面上问题反馈省级主管部门,督促结合工作实际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如,针对专项监督发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相关问题,督促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专项整治,探索建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关键环节加强管控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统筹工作调度、加强对下指导,切实提升专项监督工作质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和狠抓落实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对全省专项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着力提高专项监督质量和水平。

定期开展分析研判。采取“月调度、半年研判、年总结”的工作方式,注重加强对专项监督过程的调度,先后多次召开专项监督工作调度会,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突出问题,对监督重点不突出、发现问题数量波动较大等的地区或单位,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提高工作质量。定期分析研判专项监督面上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新任务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任务清单并印发,指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照单开展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定期开展质量评查。抽调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质量评查组,直插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围绕监督发现问题的数量和质量、问题线索转立案质量、谈话质量和效果、纪检监察建议的必要性针对性规范性等情况,每季度开展质量评查,着力发现和纠正监督数据不实、监督质量不高等倾向。对评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在面对面反馈、督促立行立改基础上,印发通报点名道姓批评,督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照开展自查。

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统一、考核人与考核事相统一、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统一,研究制定对省纪委监委本级各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和各市(州)纪委监委的考核评价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等的重要依据,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专项监督工作质效。(贵州省纪委监委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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