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站内搜索:
详细内容

安徽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12 08:33:34   浏览:

中秋国庆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安徽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丁晓牧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

2016年至2022年,丁晓牧多次在节日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和高档白酒等礼品;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企业内部食堂等地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白酒;违规接受下属安排的旅游,相关费用由下属支付。丁晓牧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省立医院党委原书记胡世莲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券等问题。

2013年至2023年,胡世莲多次在节日期间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消费券等。胡世莲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马鞍山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黄化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

2013年至2023年,黄化锋多次在节日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消费卡、提货券等;与家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相关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黄化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六安业务管理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吴洋违规收受礼品,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

2023年,吴洋多次在节日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消费卡、高档白酒等礼品;多次安排下属通过虚列会议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等方式套取公款,用于支付违规接待、个人宴请等费用;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吴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滁州市来安县委卫健工委书记、县卫健委主任潘思忠违规收受礼品,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2013年至2023年,潘思忠多次在节日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烟酒等礼品;多次安排下属通过向有关单位摊派费用、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等方式支付违规吃喝费用;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多次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个人宴请费用。潘思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铜陵市铜官区西湖镇狮子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新兵公款旅游等问题。

2019年10月,陈新兵等人赴辽宁、内蒙古等地开展新兵回访工作期间,改变行程、借机旅游,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公款报销。陈新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6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持之以恒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收敛、顶风违纪,有的“习惯性伸手”,节日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的“不吃公款吃老板”,在企业食堂等隐蔽场所接受宴请、安排私营企业主支付个人宴请费用;有的“玩心不改”,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娱乐活动,借新兵回访之机“绕道游”等。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持续深化党纪学习、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铁规矩硬杠杠内化为日常遵守的言行自觉。

省纪委监委强调,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摒弃“小节论”“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思想,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使命,锲而不舍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狠刹享乐奢靡歪风,盯住屡禁难绝、反复发生的风腐一体顽瘴痼疾,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隐形变异现象有效防治。要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不断提升治理效能。要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持续为基层减负。要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狠抓纠风治乱,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条件,以优良党风凝聚民心,以优良作风保障改革攻坚。

上一篇: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文章 | 始终把牢党的纪律建设正确政治方向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下一篇:广安观潮丨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
版权所有:中共怀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宁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  邮编:246121
备案号:皖ICP备11010241号-3 徽信网络制作开发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