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靶向施治减负赋能,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纪委监委制定《督查检查考核“十不得”负面清单》,树牢硬规矩,切实为基层干部减负松绑。
统筹规范“督检考”工作,收集区级层面督检考事项,将多项“督检考”事项合并组织实施,实现督查频次大幅度压缩,2024年该区督检考计划和备案事项同比减少20%;通过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该区检查次数同比减少36%。
“除紧急情况外,一般不得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这一规定减轻了我们村干部不少负担。”珠晖区酃湖乡光明村党总支书记说。
该区制定《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村级组织不应承担或者没有能力承担的57项减负事项在75个村(社区)全部落地见效。完善“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村级组织工作机制牌子、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等3个指导目录,全区集中清理不规范挂牌376块,落实取消村级出具证明事项36项。
“自去年3月至今,我们结合清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通过建立基层监测点,从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医院和企业等选取7个基层监测点,公开征集问题建议,共收到为基层减负的诉求建议48条。”珠晖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督促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湖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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