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站内搜索:
详细内容

市委第十一专项巡察组巡察公告

来源: 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5-10 17:25:00   浏览:

根据省市关于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3”专项巡察统一部署,市委第十一专项巡察组自2025年5月10日起,对怀宁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领域,开展为期80天左右的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怀宁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蓝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生态环境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体育局、教育局、民政局、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全县所有乡镇及所辖村(社区)。

二、巡察监督重点

聚焦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关部署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民生痛点堵点,深入开展政治监督。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

重点监督检查资金管理、资源管理、资产管理方面情况。

(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

重点监督检查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情况。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项巡察

重点监督检查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招标采购、项目实施、运行管护、资金使用等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码上巡察”,接收群众信访举报。

(一)邮政信箱: 安徽省安庆市0236号邮政信箱;

(二)电子邮箱:wjxwd3xcz@163.com;

(三)举报电话:15155669764(只接收短信);

(四)“码上巡察”:扫描以下二维码反映问题。

受理信访电话的时间为2025年5月10日至7月31日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与专项巡察内容相关的,涉及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以及工作人员的信访举报。主要表现为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监守自盗、套取骗取、侵占挪用、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工程项目建设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闲置浪费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市委第十一专项巡察组

2025年5月10日

上一篇:关于公布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下一篇:养老服务专项巡察公告
版权所有:中共怀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宁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  邮编:246121
备案号:皖ICP备11010241号-3 徽信网络制作开发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