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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分配领域专项巡察公告

来源: 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7-02 16:37:29   浏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3日至7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开展安置房分配领域专项巡察。巡察对象涉及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县经开区、高河镇、石牌镇、月山镇、平山镇、黄龙镇、小市镇、三桥镇、黄墩镇、石镜乡、公岭镇、马庙镇、金拱镇、凉亭乡、洪铺镇、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县永安集团公司、县永宁集团公司、县国资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集中整治要求,重点聚焦“三个紧盯”开展监督检查。

(一)紧盯征收登记环节。重点了解政策执行、信息采集与登记、结果公示情况。深入查找是否擅自扩大或缩小征收范围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存在漏登、错登情况,是否存在“暗箱公示”或公示期不足等问题。

(二)紧盯审核确认环节。重点了解资格审核、流程机制运行情况。深入查找是否存在评估暗箱操作,是否存在“人情审核”“关系户优先”权力干预等问题。

(三)紧盯补偿结算环节。重点了解补偿标准执行、资金管理使用、结算监管情况。深入查找是否存在突破补偿标准结算,是否存在贪污、挪用、私分、截留征收补偿资金,是否存在量身定制条款等问题。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信访接待点,开通举报电话、“码上巡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意见信箱: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办公楼门口;

(二)电子邮箱:18056921783@163.com;

(三)举报电话:18056921783;

(四)信访接待点:县委巡察办305室(县政府大院内);

(五)“码上巡察”:扫描以下二维码反映问题。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怀宁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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