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主动靠前监督,从规范列席会议入手,做实日常监督,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明确监督范围。认真分析驻在单位和被监督单位职能职责、工作特点,主动靠前,列席下列会议:研究全局性工作部署,涉及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其他需要派驻机构参加的重要会议。
严格监督程序。一般要求被监督单位召开会议前1个工作日对接联系相关会议事宜,临时召开会议的及时联系。商定参加或列席会议后,纪检监察组将派员按时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会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或列席的,被监督单位需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将会议情况书面备案派驻机构。
履行监督职责。参加或列席会议的派驻机构人员,主要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行使监督权、询问权和建议权。对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列席会议过程中,既从严监督,又做到不越位、不越权,不干扰监督单位的正常议事和工作秩序。(程俊飞)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