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是国家监委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分为9章共287条,与监察法各章相对应,是对监察法的全面细化,有效实现了法法衔接和纪法衔接……”9月23日,《实施条例》一经颁布,怀宁县马庙镇迅速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镇纪委委员齐聚一堂,共同学习提升。
镇纪委负责人结合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分别从监察对象的范围、监察机关调查范围、监察程序体系等方面,对《实施条例》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说明,并通过讲解实际案例,帮助全镇“关键少数”更好地学习领会《实施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实质要义,从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听完这堂学习课,我感到受益匪浅。作为新任职的镇纪委委员,我一定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尽快熟悉岗位职责、适应岗位要求,在新岗位上有新担当、新作为。”新任纪检干部、镇财政分局副局长刘刚谈到自己的学习感受。
下一步,该镇还将组织镇村全体干部开展集中培训,重点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帮助镇村干部明晰岗位职责、提升履职能力。同时,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平台,定期推送《实施条例》释义和解读等学习内容,为党员干部搭建研学平台,积极营造浓厚的《实施条例》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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