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切实加强对农村“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防止村干部违规违纪,三桥镇纪委联合镇民政办、各村(社区)纪检委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全镇享受低保人员进行专项核查,确保低保公开公正有效的实施。
落实监督责任。镇纪委在开展低保核查工作中对各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对镇村干部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进行监督,同时进村入户,直接了解低保户的经济条件状况,确保低保对象准确、群众满意。
畅通举报渠道。镇纪委在各村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低保核查工作,并充分发挥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严明工作纪律,为“阳光低保”保驾护航。
强化监督执纪。对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纪行为,镇纪委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切实提升低保经办人员“高压线意识”,形成强有力震慑。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