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免疫力’,我们要继续擦亮自我监督‘探头’,在八小时之外也要作表率,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吃的饭不吃……”近日,黄龙镇纪委通过划出规范“八小时之外”言行的“警戒线”,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
黄龙镇纪委根据《准则》《条例》要求,围绕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准则精神等方面,研究“八小时之外”社会交往守则,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八小时以外”规范言行的“硬杠杠”,提醒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八小时内”要讲纪律、认真履职,“八小时之外”更要严作风、树形象。
该镇纪委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纳入每年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要求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主动接受监督,着力消除干部监督中的“盲区”。
“我们就是要主动把自己的行为放在阳光下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我约束,对‘八小时以外’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早预防、早提醒、早纠正,树立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黄龙镇纪委书记表示。(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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