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光伏电站发电能力,持续有效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果,近日清河乡纪委联合乡村振兴工作站成立督查组,对光伏电站运行情况开展督查。
督查组对全乡光伏电站基本情况、运维情况等开展细致认真排查,对村级光伏电站管护工作台账进行查阅,并实地察看了光伏电站树木杂草清理、围栏修理等事项,现场反馈排查出的问题,要求村(社区)限期整改,确保光伏电站高效稳定运行、光伏电站效益持续稳定发挥。
目前清河乡共有4座村级光伏电站和6户户用电站,2022年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达18万元,户用光伏电站的收益在每户1300元以上,有效的帮助了脱贫人口增收,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下一步,清河乡纪委将持续不定期对光伏电站运行情况开展督查,督促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提高认识,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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