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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4+1”机制统筹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来源: 怀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1-15 17:07:00   浏览:

近年来,怀宁县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切实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

一是建立机制,压实责任。怀宁县紧盯“1+1+N”问题整改,建立“包保督办、专班整改、问题调度、整改验收及轮值指挥”的“4+1”工作机制,出台《怀宁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包保督办工作方案》,形成党委、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属地和部门)分别成立整改专班,对单对标,推进问题整改。实行县级层面三级验收程序,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强化调度,统筹推进。制定“四项清单”,明确措施、标准、责任和时限,实行“问题交办、动态报告、重点问题调度、督办核查”四项日常调度制度,倒排时间节点,推进问题整改。强化执纪问责,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县纪委监委同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现场督办核查,确保问题改彻底,不反弹。截至目前,已完成中央、省交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54件。

三是举一反三、巩固成效。强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梳理排查,健全“发现问题-双向交办-包保督办-专班推进-强化调度-验收销号-巩固成效”的闭环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月山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上峰周边区域、矿山开采及矿石资源加工行业、“三石”企业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撰稿人:李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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